零接触、网上办——电子税务局(五)之高频事项办理
纳税申报不必来大厅
网上办理很快捷
领用发票不必来大厅
邮政速递真方便
涉税事项不必来大厅
电局轻松可搞定
做好防护措施少出门
抗击疫情一定行
hi~,我们又见面了
疫情期间广大纳税人对灵活缴纳税费有着强烈需求,因此,小编再次隆重推介电子税务局重磅功能——【预约缴款】,请猛戳链接获取操作指引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5V91hHrKYWwJ3x17VvgKyw
好啦!温故知新后,小编精选了几个在电子税务局办理的高频事项跟大家一起分享,其他业务事项的操作也是类似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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话不多说,赶紧来看看具体怎么操作,你会用吗?电子税务局网签三方协议
电局变更登记so easy!今天教您线上如何八步搞定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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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,这里手把手教您轻松办。
第一步,使用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,选择【我要办税】—【综合信息报告】—【资格信息报告】,进入资格信息报告模块。
第二步,选择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】,进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页面。
温馨提示:界面弹出监控提示窗口,若有任一强制监控不通过,则无法继续申请。
第三步,填写完必录信息后,点击【提交】,提交事项申请,系统会出现成功提示的页面,点击【完结】可关闭页面。
如需查看税务机关审批结果,可在【我要办税】查询事项办理-事项进度管理即可查询办理进度。
税务注销,上电子税务局,快人一步!
1.选择菜单项“我要办税-事项办理-登记-注销登记(清税申报)”,点击【办理】,可进入“注销登记(清税申报)”界面。
2.选择注销原因,系统进行监控,纳税人是否符合即办资格,以及是否存在未办结事项。
(1)如果纳税人不符合即办资格,系统将监控纳税人是否存在未办结事项,如存在未办结事项,可打印未办结事项告知书,在完成所有未办结事项后方可继续申请。
(2)纳税人符合即办资格,系统将监控是否符合即办条件,不符合即办条件的,需办结即办条件的要求事项方可继续办理。对于未办结事项,系统可打印未办结事项告知书。
(3)符合即办资格,又符合即办条件的,系统监控是否存在其他未办结事项,若不存在其他未办结事项,录入完页面信息后,点击进入下一步。
(4)符合即办资格,又符合即办条件的,若存在其他未办结事项,点击继续申请,进入填写申请表单和签订承诺书界面,签订承诺书后,点击进入下一步。
3.登记表填写完成后,在承诺书页面要前面框框打勾,提示纳税人“在事项提交成功后,打印《即办<注销登记>承诺书》并在签字盖章后提交主管税务机关办理”。
若不愿签署承诺书,可打印未办结事项通知书,点击确定并退出申请,待办理完所有未办结事项后继续申请。
4.当注销原因任意选择一个,不会弹出监控,可以继续往下申请。附报资料上传完成后,点击【提交】完成申请。
5.税务机关受理后,可在【我要查询】-【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】点击签收按钮签收受理文书。
6.税务人员审批完成后,纳税人会收到手机短信,可以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-公众服务-公众查询-电子文书查验功能,输入纳税人识别号,登录密码和短信验证码查询下载注销税务通知书。
(一)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
1. 选择菜单【我要办税】-【事项办理】—【登记】—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】并点击【办理】,进入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】办理界面。
2.通过强制监控后点击【确定】,再点击“下一步”,进入“填写登记表”界面,按照页面提示,根据实际信息录入页面信息。
3.数据填写完成,在核实信息准确无误后,点击【提交】,待系统出现提交成功页面,即提交成功。
(二)文书签收和报验登记
在电子税务局办结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】业务后,选择【我要查询】-【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】,打开事项进度管理界面进行签收。在十分钟内,系统将自动办结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】事项,并返回批复文书。
温馨提示:省外(含深圳)的企业,需要到广东进行报验登记的,可使用个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事项办理】-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】模块办理该业务。
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事项办理】-【事项进度管理】签收文书后,可以下载电子版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】,如下图。
(三)增值税预缴申报
1.选择报验户主管税务机关
纳税人在进行【增值税预缴申报】和【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】两个功能时,需要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税务机关选择,选择对应的经营地税务机关进行操作。
登录电子税务局,点击右上角【主管税务机关选择】按钮后,选择需要进行“增值税预缴申报”的税务机关。
2.用报验户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后,点击【我要办税】—【税费申报及缴纳】—【其他申报】,可看到“增值税预缴税款表”。
3.点击“填写申报表”按钮,纳税人需核实税务机关是否正确,核实无误后,根据实际情况,选择对应种类的增值税预缴申报。
4.纳税人填写申请表单,上传附送资料,点击【提交】。
5.提交申报,进入回执界面。
(四)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延期
1. 省内(不含深圳)的企业需要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申请延期的,使用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事项办理】-【登记】-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延期】模块办理,点击【办理】,进入办理界面。
温馨提示:省外(含深圳)的企业需要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申请延期的,可使用个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,在【我要办税】-【事项办理】-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延期】模块办理。点击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延期】进入办理界面。
2.通过强制监控后,点击下一步,进入数据填写界面,系统初始化企业基本信息,通过下拉框选择对应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文书字轨,带出对应的外出经营活动信息。
3.若检查数据没有问题,点击【提交】完成申请。
4.在电子税务局办结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延期】业务后,选择【我要查询】-【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】,打开事项进度管理界面,系统会返回对应的批复文书,纳税人可进行签收。
(五)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
1.选择经营地税务机关,(具体操作同上增值税预缴申报)。
2.用经营地报验户的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后,选择菜单【我要办税】-【事项办理】—【登记】—【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】并点击【办理】,进入【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】办理页面。
3.通过强制监控后,点击【下一步】,进入申请表单填写界面。
4.填写完成,核实信息无误后,点击【提交】完成申请。
今天就跟大家分享到这里啦,下一期将和大家聊聊电子税务局增量房房产交易涉税业务,请继续留意信息推送哦。
往期回顾
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
供稿:广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
编发:广东省税务局办公室
广东省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(税收宣传中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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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
海报制作: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